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涵盖《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方面的内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2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试卷统一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命制。
3.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网上报名时未填写信息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单科零分、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团委)的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
(3)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部门证明;
(4)烈士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审批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MHK等级证等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证书原件。
(6)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面试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6.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通过网站公布。体检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巴州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招考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均通过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九、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州公务员局录用考核科0996-202331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96-2919693
十、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附件:
1:附件12016年巴州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职位表.xls
2: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报名入口:http://123.232.109.176/wb_xjbazhours/webRegister/index.aspx
巴州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1: 附件1 2016年巴州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职位表.xls
2: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