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 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高新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后序人员。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高新区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及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六、公示和聘用
高新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宁高新区电子政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高新区人社局将及时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高新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考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高新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5816946
监督电话:0771-5816680,5816562
南宁高新区电子政务网:http://www.nnhitech.gov.cn/
附件:1.2016年南宁高新区所属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6年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