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92名,招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试用合格后予以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阳光操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小学合同制教师 |
语文教师 |
01 |
24 |
数学教师 |
02 |
17 | |
英语教师 |
03 |
9 | |
音乐教师 |
04 |
8 | |
体育教师 |
05 |
16 | |
美术教师 |
06 |
5 | |
计算机教师 |
07 |
5 | |
初中合同制教师 |
音乐教师 |
08 |
2 |
体育教师 |
09 |
2 | |
计算机教师 |
10 |
1 | |
物理教师 |
11 |
1 | |
化学教师 |
12 |
2 |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三)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证书,与招聘专业对口,有教学经验,特别优秀者(需提供相关证书)年龄可放宽到1981年1月1日以后。
(四)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管理和待遇
(一)受聘人员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科需求情况,统一调剂分配使用。对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3200元/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为受聘人员发放工资,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净月高新区教师绩效奖励。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10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扇形会议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携带一份《报名登记表》,可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jingyue.gov.cn下载;同版小2吋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个月内)3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