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幼儿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指导性文件(包括新《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等)、幼儿心理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基本常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范围,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
2016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占总成绩60%)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清远市实验幼儿园
3.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是专业化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在美术、音乐舞蹈、教学等方面的专业水平,包括说课和技能测试,其中自弹自唱(儿童歌曲)和舞蹈为自备,说课和绘画统一命题。
(2)面试形式为现场展示。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所有拟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清远教育网上公布(网址:www.qysjyj.gov.cn)。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市教育局临时确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聘用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凡经发文聘用人员,其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教育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报考人员经批准聘用,必须在2016年年底前办理完手续到岗。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个人人事档案或学生档案不齐全,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解释权为清远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763-3368625)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763-3361740
附件1
2016年清远市实验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 |
招聘 代码 |
岗位等级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招聘对象 |
其他资格条件 |
001 |
专业技术 十三级 |
6 |
学前教育学(A040105) 学前教育 (B0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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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 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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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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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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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