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方式
实行笔试、面试(含试讲、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主要以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项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采取表述、才艺表演和试讲的形式,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内容:(1)表述:自我介绍,并谈一谈对幼儿教育的认识;(2)才艺表演:音乐(唱、弹等形式)、舞蹈表演、简笔画、体育特长、手工制作;(3)试讲(说课、讲课)。(实际操作用的乐器考生自备)
3、考试实行加分制,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体育教育、美术教育加4分(其他专业不加分)。
(2)具备一年以上幼儿教育经验(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加分4分。
(3)、具有大兴农场户籍加2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5、体检和考核
(1)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农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