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以笔试(闭卷)+面试+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100分)。
时间:2016年12月10日14:00开始。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17幢114、117、214教室。
内容为与应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知识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2)曾获得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或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应届毕业生;
(3)高校在读期间两次及以上获得过学院或学校三等奖学金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面试。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语文、英语、政治、生物、历史、地理学科按1:2的比例执行),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试讲(技能测试)。体育、美术学科以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其他学科以试讲形式进行。考生备课60分钟,试讲(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满分100分,试讲(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6.本次考试成绩只在2017年高中教师招聘录用时有效。
(四)录用与签约
1.录用
(1)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总成绩低于70分者(满分100分)不予录用,最后一名分数相同人员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2)如果已进入学科录用总计划,但不能被自己填报的学校录用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在其他剩余岗位中选择就业。
(3)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2.签约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东阳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在相同学科其他人员中按各学科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3.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由于在校表现不好,毕业时未撤消行政处分的;
(3)2017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聘任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历届毕业生在2017年8月1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三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5)体检不合格的。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2.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教育网》、《东阳人才网》,教师招聘信息均在该网站上公告。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4.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或86655732,监督电话:86092193。市纪委监督电话:86092390。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