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就为面试答辩人员,按岗位抽签决定面试答辩顺序,面试答辩每人5分钟内。面试答辩全部结束当天,公布进入试讲人员名单。
2.面试答辩及统一抽签时间:2016年12月22日13:00
3.面试答辩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校内(具体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五)试讲。
1.按面试答辩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应聘人数与该岗位需求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参加面试答辩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试讲(面试答辩成绩未达70分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内容及程序:评委从现行普通高中教材中随机抽取课题。按岗位抽签决定试讲顺序,考生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
3.试讲时间:2016年12月23日9:00
4.试讲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校内(具体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面试答辩成绩×40%+试讲成绩×60%。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
(七)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下一位考生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聘用程序
(一)拟聘用人员大学毕业后,按照就业协议报到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查验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所有证书(原件),收复印件1份。如未能提交相关资料,则协议视为无效。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检。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澄江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考生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体检、考察不符合等),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次招聘由澄江县人社局、澄江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六)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保密部门等全程监督。
八、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澄江县教育局:0877-6917366(13987797306 禹志强)
澄江县人社局:0877-6911718
澄江县纪检监察部门:0877-6918565
澄江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