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内容、方式及分值
1、面试内容为幼儿园、小学、中学各考试学科教材中的知识点,由专家现场命题,考生抽取考题并进行考试。
2、考生以上课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教学内容,7名专家组成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得分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面试人选的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于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考生在参加招聘时应主动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
2、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需提供《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书》,在2012年 8月 9日下午5:30前不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
3、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4、经面试资格复审后不愿意参加面试的,须在面试前3天(8月13日下午5:30前)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空缺人选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人递补,需等额面试的,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且在面试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
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网》、《曲靖教育信息网》公布。
(六)面试场地设置
面试场地分为:考生候考区、准备室、面试室、候分区。考生抽签后在指定的候考区内候考,面试后在候分区等待公布分数。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七)面试收费标准
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每人按50元的规定收取。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有加分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笔试加分)÷2.5] ×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2.5〕×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尾数按4舍5入处理。
七、考核、体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笔试、面试、加分工作结束后,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考计划、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为考核人员;若再并列以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两项成绩之和分数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重新组织成绩相同者面试。拟考核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从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各单位组织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执行。体检由医院出具合格与不合格结论,对不合格者不予进入拟录用程序。
体检结束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填写《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花名册》,并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网》《曲靖市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举报或有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查无事实的,持录用文件及有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八、出现以下情况,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一)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体检不合格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
九、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面试方案、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网》《曲靖市教育信息网》公告。
(一)及时按规定公告。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招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对待,对招聘考试的各项政策、各个环节要按规定时间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招聘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四)确保信息畅通。考生自报名至录(聘)用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
(五)违反考录纪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均视为违反考录纪律,5年内不得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考试作弊、找人替考的;
2、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3、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4、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的;
5、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6、放弃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六)招聘工作实行“三公开”。整个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各项具体工作务必按时、抓紧、抓实、抓细,确保今年的公开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十、各县(市)区制定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可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区2012年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曲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监督电话:
3330159(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
曲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举报电话:
3312650(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