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的人员持有关证件资料,请于2017年3月13日至3月14日到合川区教委人事科1116室(合川区南园东路99号城投大厦11楼)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017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盖有学校鲜章的《合川区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3.岗位要求的必修课程成绩情况、奖学金情况、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暂未取得可暂缓提交,并在本简章“八、考察”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补齐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及单位的考生中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出现并列,并列者都进入综合素质测试。
(三)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的时间及地点:现场资格复审时领取《综合素质测试须知》,时间及地点详见《综合素质测试须知》。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2.综合素质分值100分。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等量化评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即时作答等方式进行。
3.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当场公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合川区教委备案。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岗位及报考单位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毕业学校的录取批次优者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国家和我市相关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考生须自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意向协议书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协议或自愿放弃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自动放弃签订协议资格、签订协议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并签订协议进入考察人员,由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及其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报名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复查。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必修课程成绩情况、奖学金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本次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请登陆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http://hcrlsb.hc.gov.cn/)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
经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本区服务5年以上,对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川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2756176
合川区教委,023-42824178
附件:1.合川区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合川区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