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择优聘用。总分或单项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业务考核
从教学设计、试讲和答辩三部分进行考核,满分70分,合格分数线42分。其中教学设计满分20分,合格分数线12分;试讲满分30分,合格分数线18分;答辩满分20分,合格分数线12分。
教学设计: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抽取试讲内容进行备课,报考人员提前30分钟抽签决定考核顺序,并在独立准备的基础上提交教学设计。中小学教学设计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等,幼儿园的教案内容包括活动名称、活动目标、活动准备、活动过程和教学反思等。
试讲:时间为10-15分钟。应包括导入、新课教学、巩固提高、小结和作业、板书等要素。
答辩:时间为5-10分钟。考核组针对所讲课程和岗位要求提出与本岗位、本学科、本章节有直接联系的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
2.面试
从思维能力、发展潜质、语言表达和仪容仪表四方面进行考核,满分30分,合格分数线18分。其中思维能力8分,合格分数线5分;发展潜质8分,合格分数线5分;语言表达8分,合格分数线5分;仪容仪表6分,合格分数线3分。
考核时间、地点提前在房山教育信息网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考核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出现空缺岗位时,统一安排二次调剂,落聘人员可报名参加。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公示
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房山教育信息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五)试用期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10-8935341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