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审题、保密、试卷制作、阅卷、登分、提供成绩等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考点设置、制作准考证、监考、试卷接送、保密等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项考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50分:教育学50分、教育心理学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岗位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设高、初中历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音乐、体育、计算机9个考试科目;小学、幼儿园设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美术、幼教等6个考试科目。
2、笔试范围。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参考教材,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二版)为主。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以市教育局编写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
3、笔试时间:2012年7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一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两科;
下午3∶00一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
4、笔试地点:沾益县第四中学
(二)面试
1、面试按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面试方案进行,由沾益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须携带报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于8月9日上午8:30到县教育局集中,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进入面试人选,应事先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并打印个人学历信息。无个人学历信息者,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本人又不出具学历认证报告的,递补下一名进入面试。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合计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并列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需提供《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书》,在2012年 8月 9日下午5:00前不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合计总分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若为等额面试的,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进入考核。
4、经面试资格复审后不愿意参加面试的,须在面试前3天(8月13日下午5:00前)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空缺人选按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合计总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人递补,需等额面试的,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以及迟到30分钟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进入考核。
5、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教育信息网》、《沾益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6、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记分,得分当场公布。
7、进入面试人选于2012年8月20日上午7:30到沾益县第四中学集中参加面试。
8、面试以考察教学基本功为主,特长展示为辅。音、体、美不少于40分钟,其他学科不少于30分钟。
9、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10、面试收费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每人按50元的规定收取。
11、面试的具体要求,请登录《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教育信息网》、《沾益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查看《沾益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办法》。
六、加分政策
(一)加分条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12]69号)的规定执行。须在2012年8月1日-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将加分证明材料交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二)办理要求
1、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到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2、在云南省参加“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到县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在云南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在云南省参加“特岗教师”的提供《聘用合同书》,到县级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在云南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符合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持户口册,到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县级公安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出具加分证明。
7、符合加分政策的优秀运动员凭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奖章、奖牌、证书,到市、省体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的,申请少数民族加分人员请于7月11日-13日报名时领取《沾益县2012年招聘教师少数民族考生申请加分审批表》到相关部门审批,其他加分人员按办理加分手续的要求凭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加分证明。
2、报考人员于8月1日-2日前到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已办理完备的加分审批表。沾益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逐级上报审批政策性加分。
3、8月7日前将加分材料报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审批,加分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无举报或有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查证失实的,方能给予办理加分。
4、申请加分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种材料及所需证明,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七、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规定执行。计算办法:
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没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计算的综合成绩及招考计划,按1:1确定考核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依次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按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分数高者确定考核人选;若再并列,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考核人选;若再并列,按学历高者确定考核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并列人员重新面试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时,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档案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考核人选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8点在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集中参加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综合成绩顺次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只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