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市级(设区市)及以上层次的骨干教师
(1)报考对象:市级(设区市)及以上层次的骨干教师
(2)具体岗位:
高中:语文1人(闽侯一中1人);
英语1人(闽侯一中1人)。
初中:语文1人(实验中学1人)。
小学:语文1人(上街实验学校1人);
数学1人(上街实验学校1人)。
(3)市级(设区市)及以上层次的骨干教师,组织业务考核面试择优录用,空余岗位人数转入符合报名条件的一般教师招聘。
2.招聘一般教师
(1)报考对象:具备3年(含3年)及以上教龄(2014年9月前参加工作)公办学校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在编在职教师。
(2)具体岗位:
初中:英语1人(实验中学1人)。
小学:语文2人(上街实验学校1人、东南学校小学部1人);
数学2人(甘蔗小学学区1人、东南学校小学部1人);
(3)考试采取现场教学考核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考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按报考者的现场教学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现场教学考核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3.资格审核
拟聘用人员,应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到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60号)进行资格复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及未能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专业要求
考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5.招聘办法
采取现场教学考核方式,择优聘用,按照现场教学考核成绩及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入围教师若放弃岗位的,根据招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信息发布
招考工作具体信息将在闽侯教育网《教育公告》栏发布。
7.招聘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按《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闽侯教育网《教育公告》栏另行通知。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闽侯教育网《教育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鼓励政策
1.对受聘的市级(设区市)及以上层次的骨干教师在用人单位中高级岗位空缺情况下,取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参与竞聘相应岗位;未能聘任相应岗位的,保留其原聘职称等级相应的工资及五险一金待遇(闽侯县标准),待本单位有空岗时参加竞聘。
2.对受聘的市级(设区市)及以上层次的骨干教师,在当地无住房的,由学校安排周转房,学校没有周转房的每月发给租房补贴1000元,为期5年。
九、监督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本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067567。政策咨询和考务方面等有关问题由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1-22986401。闽侯教育网(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hedu.gov.cn/)《教育公告》栏是发布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招聘相关信息。
附件:《闽侯县2017年公开招聘县外在职教师报名表》
闽侯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2日
附件:《闽侯县2017年公开招聘县外在职教师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