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菏泽市教育信息网及各招聘学校网站上公布。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教材为各学段各学科的教材。菏泽市特教中心的语文、数学按照普通小学教材进行测试,物理按照普通初中教材进行测试。
面试公告及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菏泽市教育信息网和各招聘学校网站。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菏泽市教育信息网及各招聘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有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报考职位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情况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市教育信息网、菏泽人事考试网及各招聘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市直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教育信息网(www.hzjy.com.cn)及各招聘学校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岗位计划、资格条件等,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到附件2中查询。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政策咨询电话:0530-5333168。
5.举报监督电话:0530-5310387
附件:
2.2017年菏泽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各招聘单位网址及咨询监督电话
菏泽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