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聘人员名单在伊金霍洛之窗和伊金霍洛旗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并在开学报到前提交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聘用工作完成后,旗教育局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旗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第二批次:引进研究生、本科生
发布报名公告:2017年3月21日8∶30至2017年4月6日17∶30。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8∶30至2017年4月10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4月8日8∶30至2017年4月11日17∶3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13日8∶30至17∶30。
面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8∶30至2017年4月16日17∶30。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通知。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4月18日8∶30至2017年4月19日17∶30。
资格复审地点:旗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
笔试时间、地点,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直接登陆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教育局官方网站(yjhl.30edu.com.cn),点击右侧飘窗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进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面试、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主要工作职务)和所获荣誉,在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二)资格初审
1.由旗教育局、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2.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复审。
3.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2017年4月13日8∶30至17∶3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持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
1.根据报考专业岗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教学技能等。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每位试讲者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内容统一命题,提前60分钟通知试讲者。
2.面试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进行。汉语授课专业必须用汉语授课;蒙语授课专业必须用蒙语授课。凡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伊金霍洛旗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旗教育局人事股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笔试名额空缺的,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笔试
1.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笔试程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与考试内容,满分为100分。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凭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笔试。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蒙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5.总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核
经领导小组初步确定拟录人员后,由教育局电话通知拟录人员参加体检。
1.体检工作由旗教育局具体实施,体检结果由旗教育局备案。体检医院由领导小组指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由旗教育局具体实施。按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旗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伊金霍洛之窗和伊金霍洛旗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并在开学报到前提交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聘用工作完成后,旗教育局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旗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进工作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引进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伊金霍洛之窗和伊旗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四)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伊旗教育局。
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477-8691566
附件:报名登记表
伊金霍洛旗教育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