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资教生(特岗生)及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5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由省统一安排)。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组织巡视并指导各地开展巡视工作。笔试成绩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咸安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根据公告公布的岗位数量,分学段分学科依省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咸安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其中属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区公务员局考试中心发放《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说课和考核专业技能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面试由咸安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共同组织,面试方案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共同商定。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内容为一个课时的说课,课题临时抽签,备课40分钟,说课8分钟。音乐、美术、体育学科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再进行说课(占面试成绩的40%),备课40分钟,说课5分钟。
(四)体格检查与考核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学科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遇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岗前培训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政务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核、体检或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咸安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选岗。各学校具体拟聘岗位确定后,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区编办、区公务员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逾期五个工作日未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手续办理完毕上岗后,再放弃的,空缺岗位都不再递补。
五、有关要求
1、招聘笔试工作由省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的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监督。
2、严肃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从事面试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4、面试方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体检、调剂和聘用等通知在咸安政务网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本方案由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15-8327393
区公务员局:0715-8328247
附件:2017年度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申报表
2017年4月12日
湖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公告(7376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