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根据公告公布的岗位数量,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笔试分数,分学段、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确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电子照片1张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其中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通城教育信息网公告,不另行通知。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初步人选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予以注明)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评委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5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考核、体检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
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察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县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一律实行公示,公示期分别为七天。凡在公示期内被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学历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予承认的;
2、考试舞弊、工作经历造假及其它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聘用
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培训结束后将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进行选岗,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逾期七个工作日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纪律和要求
1、招聘工作由通城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进行指导检查、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肃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公告、报名、笔试及成绩等通知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公告,资格审查、面试及总成绩、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通知在通城教育信息网(http://hbtcjyj.30edu.com.cn)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本公告由通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人事股:4866265
监督举报电话:县人社局:4354912
县教育局:4866021
通城县人社局 通城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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