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英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当前我县教师紧缺状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县编委同意(英机编〔2016〕66号批复)并报黄冈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本次共招聘62名教师,其中公办幼儿园教师50名、普通高中教师10名、特教学校教师2名。具体可通过英山县人社网(http://www.ys12333.gov.cn/)、英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ysxedu.com/)查询《2017年英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制定和报批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
四、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英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中相关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一)本县在编教师;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五)现役军人;
(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5月19日,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办公楼603室)。
2.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等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含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需提供所在高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正式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除外)但符合其它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www.wenwu8.com
以上各项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等文件规定。2017年8月1日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5届人员因到期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必须同时出具地市级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的在岗证明)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并计入笔试成绩折算。即:该类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数+5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时须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加分奖励。
3.请在英山县人社网(http://www.ys12333.gov.cn/)、英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ysxedu.com/)下载填写《2017年英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连同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照片框中)报名时上交。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其中乡镇幼儿园教师分乡镇一组(南河镇、方咀乡、温泉镇、陶河乡、草盘镇)和乡镇二组(红山镇、孔坊乡、金铺镇、石头嘴镇、雷店镇、杨柳镇),实行“报名到乡镇组,岗位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岗到具体乡镇中心学校”。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开考比例。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6.考试费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面试费为每人50元。考生报名时交笔试费50元,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再交50元面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