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由招聘办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和长沙市一中网站公布。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聘用前提供毕业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原件。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和长沙市一中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八、面试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面试方式:试教和答题。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试教占80分,答题占20分。
封闭备课限时40分钟,试教限时15分钟;答题限时5分钟。
由招聘办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和长沙市一中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十、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并公布。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遇报考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十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和长沙市一中网站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十三、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提请经开区党工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列入响水乡中心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5年以上。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经开区人社和教育部门对招聘的教师进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四、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及公告中未尽事宜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长沙市一中网站。
十五、咨询监督电话
经开区人社局:0731-52379311
经开区监察局:0731-52379329(举报电话)
十六、本方案解释权归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