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教育局文件
柘教〔2017〕162号
柘荣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的新任小学、幼儿园教师分配工作方案
根据柘荣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柘荣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柘教【2017】8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7年我县新招聘的21名小学教师和5名幼儿园教师分配方案,按笔试和面试的“招聘总成绩”名次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
坚持学科岗位和优化教师年龄结构需求的分配原则,根据新任教师考试的招聘总成绩名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
二、分配办法
我县今年小学语文学科招聘总成绩第一名至第四名的新任教师;数学学科招聘总成绩第一名至第三名的新任教师;体育学科招聘总成绩第一名、第二名的新任教师;幼儿教育学科招聘总成绩第一名至第三名的新任教师,分配到我县城区学校任教,语文学科招聘总成绩第四名至第八名的新任教师,数学学科招聘总成绩第四名至第六名的新任教师;体育学科招聘总成绩第三名的新任教师;幼儿教育学科招聘总成绩第四名和第五名的新任教师及其余学科的新招聘教师均分配到我县农村中心校任教。
三、其他事项
1、进城考试后造成学科岗位空缺的由新任教师按学科岗位需求给予补充。
2、遇入围考生放弃,按招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4、招聘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若招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则按加试成绩。
柘荣县教育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