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26日17:00。对审核不合格的,给予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者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缴费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27日17: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7日9:00—9日17:00登录郑州人事考试(www.zzrsks.com.cn)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人事考试网提供的关于本项考试的文件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则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拟招聘岗位数与笔试人员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至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6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请务必妥善留存准考证,以备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时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加分条件审核
时间:2017年6月12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郑东新区外国语学校行政办公楼(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可乘坐47路、26路、162路、206路、B16路、B19路、B53路公交车到达)。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五)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同一岗位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现场资格审核须携带:现场资格审核登记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第一学历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六)面试
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与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较多需分组面试的学科,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如没有同一试题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体检、考察、公示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察时出现空岗,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郑东新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郑东新区管委会招聘教师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2017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同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环节不递补。
(四)经考察合格后无故放弃的应聘人员,记入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库。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受聘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受聘在职教师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郑东新区管委会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九)受聘人员未按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郑东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0371-6808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