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精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5号)、《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17〕49号)、《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毕教发〔2017〕5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
3.对已取得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2名贵州大学和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生物科学专业毕业生(名单见附表1),按照省教育厅的安排,其“硕师计划”指标含在我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生物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我县2017年县级“特岗计划”均为幼儿园岗位,招聘对象为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中职)学校应往届本、专科、中专(中职)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儿师范)专业毕业生。
国家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威宁县户籍毕业生招聘,取得威宁户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即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威宁县户籍且未迁往除毕业学校外的其它县区。
在编教师(含2014、2015、2016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500名、县“特岗计划”指标125名,安排在县以下乡(镇)学校任教。具体指标分配另行通知。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级“特岗计划”)。“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组织。
两个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并填写。省级招聘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毕节市招聘的适时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和威宁教育微信公众号wnx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5月13-15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5月16-1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市第四实验高中校园内原毕节工校培训楼(七星关区双树路22号,地处五龙桥附近)威宁县报名确认点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的,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证明属威宁县户籍以及生源地属威宁县的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2017年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节证书;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一个月内)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我县将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7年5月20-21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地点、办法、评分标准等事宜,见5月19日下午4:00前公布在毕节教育网(网址:http://www.bjjy.gov.cn/)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网址:http://jyj.bijie.gov.cn/)上的面试方案及面试考场安排,已关注“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wnxedu公众号的考生,可以适时收到相关安排和资讯。
体检时间:2017年5月23-24日。体检人员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医院、要求等事宜见5月22日下午4:00前公布的体检通知。
5月24日下午3:00前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公布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如对面试成绩有疑议,请于5月25日上午9:00统一到毕节市教育局师资科查询,逾期不再受理。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我县落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全市各县(区)进行调剂,并根据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协同其他市(州)开展跨市(州)调剂工作。
预录取名单将于5月25日下午4:00前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并张贴在毕节市教育局公示栏内。预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5月26日到毕节市签约点与所报考县(区)预签约,签约点设在毕节市第四实验高中校园内原毕节工校培训楼(七星关区双树路22号,地处五龙桥附近)。具体事宜见5月25日公布的签约须知)。“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除教师资格证书外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已签约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硕师计划”研究生除外),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威宁县教育局将于5月28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并完成已签约考生的信息录入工作。5月29日将“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要求报市教育局,经市、省审核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