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专业课》为专科层次幼儿学科专业知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为专科层次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6月29日上午9:00—10:30《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30—16:30《专业课》;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布。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为《专业课》成绩(占60%)、《幼儿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专业测试。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在琅琊区教师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琅琊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琅琊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琅琊区财政局、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琅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参与和监督。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专业测试人员的范围。按照考生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并在网站公布。
3.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采取教学设计、无生上课、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公布。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专业测试时间及信息查询。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网站公布。内容包括:专业测试程序与规则、专业测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笔试合成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课》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琅琊区教师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网站通知。
考察工作由琅琊区教师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择岗和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学校。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合成成绩高者优先,择岗时间和地点在网站通知。
对体检、考察、择岗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专业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择岗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和聘用
1.琅琊区教师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择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到后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办理聘用和入编等手续。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核销编制。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琅琊区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550-3025069)。
2.严格实施各项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琅琊区教师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2182905
附件1:2017年度琅琊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琅琊区教师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附件1:2017年度琅琊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