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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2017年第一次教师招聘公告(2)

时间:2017-06-16 18:05:47 点击: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在报名时一并将以下材料交到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见附件3)、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考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说课成绩×60%)。

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政策加分。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对于形成了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核、递补、公示及选岗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也相同的,以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初次体检不合格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三)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通过体检的报考者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一律不再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者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及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一律不再递补。

(五)选岗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201732011、201732013­­­­­-201732016、201732018)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也相同的,则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通过审核备案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7726016。

九、咨询电话:0831-7728456、0831-7724290。

十、注意事项

本次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十一、本公告由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筠连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筠连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附件3:筠连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加分证明材料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5日

筠连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附件2:筠连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

附件3:筠连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加分证明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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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武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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