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霞浦县2012年关于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特教学校教师工作方案》(霞教[2012]62号)文件中的第六条面试办法的第5款:“录用总分计分方法。录用总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保持两位小数”的规定,将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然后将折算后的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方法计算出最终录用成绩,现将最终成绩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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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