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原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公告
根据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招聘后备教师计划的通知》(德编〔2017〕9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8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
(四)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德州市在职在编教师(含已考取的后备教师)、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9:00—8月10日16:00。
报名网址:平原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pyxjyj.com/)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9:00—8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8月7日11:00—8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平原县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8月7日11:00—8月11日12:00
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8月7日11:00—8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州市中小学后备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时使用),并于2017年8月16日9:00—8月1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短缺学科教师岗位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比例。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转移至其他岗位。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8月10日到平原县教育局(地址:平原县平安东大街218号)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发送电子邮箱)《德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州市中小学后备教师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教育部门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向教育部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德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州市中小学后备教师诚信承诺书》进行资格复审。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非德州市在职在编教师)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教育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