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宜春市宜阳学校、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附小面试公告
根据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相关要求,宜春市宜阳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小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宜春市人保局会同宜阳新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实施,现就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是检测应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技能和对教材、课堂的掌控能力。
二、面试对象和岗位
1.面试对象:全省统一笔试入闱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2.岗位10人:其中宜阳学校7人:小学语文2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音乐2人,中学英语1人;职院附小3人:小学数学2人,小学英语1人。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8:00~11:30)。
2.地点:宜春市宜阳学校(宜春市文艺路16号)。
3.要求:请笔试入闱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提供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身份是在编在岗教师的人员还必须提供在现工作单位服务满5年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已婚考生还需出具当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情况证明。
四、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
1.面试时间:2012年8月11日上午7:30。
2.面试地点:宜春市宜阳学校小学一部(宜春市文艺路16号)。
3.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每人30分钟,试讲时间控制在每人12分钟以内。试讲内容为对应所报岗位相应学段教材,教材版本为用人学校现行通用教材。
五、有关要求
1.请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内由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凡逾期未在规定时间之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招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所产生的空缺,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近期宜春人才人事网、宜春教育网公告。
3.面试入闱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持市人保局、宜阳新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复审签字合格的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费用。
5.资格复审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最后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笔试两科总分200分,如考生实际得分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如考生实际得分为80分,则:考生最后成绩折合百分制成绩为120×(50÷200)+80×(50÷100)=30+40=70分。
根据考生最后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果出现最后一名入闱人员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的高者确定入闱人员。
七、面试组织机构
面试工作由宜春市人保局会同宜阳新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市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八、工作纪律要求
1.所有面试人员必须服从面试工作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抽签,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应遵守纪律,抽签前将手机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备课时统一使用准备好的教材,不使用任何电子工具和辅助资料,否则按作弊论处,取消面试资格。
3.评委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实行回避制度,不徇私情,确保公平公正。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