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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8年5月教师招聘公告(457名)(2)

时间:2018-05-05 12:56:09 点击: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详见资格初审公告。报考者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初审现场内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见资格初审公告。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到达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或证明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7,其中已育或已孕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6、2017、2018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符合条件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7,其中已育或已孕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深圳户籍人员报考面向市内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户籍本;夫妻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3)在我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满5年且按现任教学段学科报考的,或者实际年龄超过40岁需按从教年限抵减的,均须提供《深圳市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教学段学科证明》(附件8)。

(4)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5)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6)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7)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和龙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和龙岗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5B(A>5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A<5B,若(A+2)/3≥B,则C=B;若(A+2)/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

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间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从笔试之日起1年内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未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在龙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在所聘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5月7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8年5月7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6)。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开具工作经历证明时必须予以明确任教时间和任教学科。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属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五)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招聘岗位表》所称中小学,是指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九)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报名、查询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可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招聘事项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lg.gov.cn。

(十)咨询电话:考生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招聘岗位表》及2018年5月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常设岗位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附件3)等;如仍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1913;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0755-28905246。

(十一)本公告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岗位表(含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共2个表).xls

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2018年5月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常设岗位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4.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5.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注册指南

6.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7.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8.深圳市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教学段学科证明

(以上附件可从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下载)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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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武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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