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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2012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时间:2012-8-15 15:59:25 点击:

为了我县社会各项事业均衡发展、全面进步,促进人才资源科学、合理流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中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15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调领导组(略)

二、选调原则和办法

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选调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

三、发布选调公告

本次选调通过定襄电视台、定襄县人事人才网(www.sxdxrsj.gov.cn),发布选调公告。

四、选调名额及岗位

教育系统全额事业单位教师15名。其中实验二小数学岗位4名,一波中学语文4名、数学2名、英语1名、文科综合(政治)3名、理科综合(物理)1名。

五、报名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追求卓越,身体健康。

1.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初中教师需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3.小学教师需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4.有5年以上基层教学经验,且年度考核合格;

5.近5年所任学科在本中心校质检考试成绩排名前3名;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出生的】。

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可报考其中一个专业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与练习不思悔改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持填写完毕的《定襄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从《定襄县人事人才网》网站www.sxdxrsj.gov.cn下载)、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网上查询)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现场照相,同时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报考者须对所出具的各种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应达到所选调各岗位人数的2倍以上,达不到的按比例缩减选调名额。

七、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8月14日至20日下午6:30。

地点:定襄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委、政府大院10号楼东小院)

2012年8月23日至24日下午6:30前,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八、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20%和80%。笔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

教师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及相应专业学科基础知识。

试题(卷)分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文科综合、初中理科综合、小学综合6个科目。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分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文科综合、初中理科综合、小学综合6个系列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各科所选调名额的1.5倍划定笔试分数线。同时,再次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采取教学讲课面试方式。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文科综合、初中理科综合,小学综合,共6个系列。分别按照选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形,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排名。所有体检人员,均在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不合格者淘汰,出现空缺不再递补;体检合格者,对其违法、违纪、违规等现实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合格人员,在定襄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举报重点是不符合本次选调报名资格条件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和原则的问题。举报要实事求是,提供调查有具体线索,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调动上岗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后,确定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选调相关手续。

(二)此次选调上岗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以所报科目岗位,按成绩名次由本人自愿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岗位)。

(三)选调教师调入新单位后,原聘任职务不再保留,工资按国家规定重新确定,岗位聘任由新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十二、回避

选调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与选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其他从事选调的工作人员,需要回避的由领导组另行确定。

十三、监督

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回避等各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选调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监督电话:6022241(县纪委、监察局)

十四、本方案由选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定襄县2012年公开选调教师领导组(借章)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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