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5.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延长报名后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分别按30%和7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
(一)笔试
1.网上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在2019年1月4日12:00至2019年1月5日下午17:00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1月6日(星期日),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取100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占比30%)及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70%)。
4.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数(末位同分者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如比例不满1:5,按实际通过笔试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本人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复印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2.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愿放弃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4.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是否具备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相关技能等。采取微型课形式(10分钟),其中音乐、体育、幼儿园另外加试才艺或技能展示(时间5分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资格审查时书面另行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