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内应届毕业生包括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2019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三)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将在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岗位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告。
1.笔试
学校统一安排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分北京师范大学、广东实验中学两个考场,两个考场同一套试题、同一时间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师教育技能,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考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数之比为5:1,若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数之比不足5: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采用教学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未达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由人事部门当场向考生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分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按规定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2.本公告中关于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2月1日(含当天)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2月1日(含当天)以后出生的。
3.本公告由广东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1508088
监督电话:(020)8388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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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验中学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