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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11名】(2)

时间:2019-02-13 10:55:26 点击:

市教育局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3月20日上午9: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原徐州市第九中学院内a103室(市宣武市场南,新生街76号)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⑤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或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12:0

0。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与技能,形式主要为说课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成绩70分,答辩30分;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说课成绩50分,答辩20分,专业技能测试3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说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4.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5.选岗及考察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市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6.公示

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7.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公示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

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告由徐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各县(市)区相关要求见各地招聘网站,招聘政策由各地负责解释。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807875,83738015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网络报名咨询电话:18652261060

市纪委第十七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0807307

附件:2019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徐州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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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武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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