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职位1:3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9年5月28日上午10:00
面试地点: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8楼教室。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下一环节人选。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2019年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由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七)培训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按要求给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编制外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考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均通过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www.xjhj.gov.cn)。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办:0996-5010516
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股:0996-5022691
点击下载>>>
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