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毕业证、学位证;
(3)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且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公(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查询综合成绩。
6.拟聘人选确定:按笔试、面试成绩两项分数的总和,由高到底顺序录用,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聘计划人数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再相同,师资专业优先录取。
(五)考核和体检
1.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成绩依次递补。
2.平谷区教委将根据师资需求,统筹分配。
3.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标准及聘后管理
1.被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照2018年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相应比例确定,同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考核、考勤等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3.试用期为6个月,对于违反职业道德、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等考核不合格人员随时解聘。
4.聘期满后,对于聘期内表现优秀人员,将根据需求择优续聘。
5.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平谷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平办发〔2018〕17号)规定,在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按照一定比例面向小学阶段专聘教师招聘;同等条件下,小学专聘教师优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依照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选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69965523、6996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