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现场审查应聘人员资格,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
电子邮箱报名的人员经审核后,符合应聘条件的电话告知本人。确认参加面试的老师,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中级教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4张;
(7)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第七中学
面试30分钟,包括试讲20分钟,答辩10分钟。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设计等;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试讲和答辩均为百分制,采用量化计分,合成成绩后(试讲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不能低于80分,面试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的进入考察)。
(四)考察
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5. 体检
对拟聘用人选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依次递补。
6. 公示
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f.gov.cn)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拟聘人员的选聘资格。
7. 聘用
选聘工作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要在15日以内完成报到等相关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经市人社局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按规定对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咨询电话:0316-218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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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廊坊市第七中学选聘高中化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廊坊市第七中学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