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农村小学师资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峄城区农村小学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具有教师任职资格。
3、峄城区生源且现具有峄城区常住户口(本人或父母一方户口于2010年12月31日前落户峄城);或父母一方为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区直企业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我区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选派到农村任职的毕业生。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专业及人数:语文8人、数学7人、英语7人、信息技术7人、音乐7人、美术7人、体育7人。
6、应聘者可在招考的科目中选报一科。
7、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由区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至10日。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峄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632-7716029
3、报名手续及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选派到农村任职的毕业生须持区委组织部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持区人事局证明。父母一方为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区直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其父母一方单位证明。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80元(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每科40元),同时,填写《考生登记表》,签订《诚信承诺书》。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由区教师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及应用等。
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百分制,其中,专业课占60%,公共科目占40%。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说课人员名单,对达不到1∶3比例的学科,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或技能测试)、说课。
根据鲁办发[2008]4号及枣人字[2008]100号文件规定。我区历年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面试、说课
面试、说课的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分别采取百分制。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专业技能;说课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态度和教学思想等教育教学素质。
说课使用现行教材。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说课的顺序及内容。说课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为5分钟。参加面试、说课的人员,缴纳面试、说课费70元。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10%(音、体、美、微机×20%))+说课成绩×50%(音、体、美、微机×40%)。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以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录取。若总成绩并列,笔试分数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达不到1∶3比例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其总成绩低于达到1∶3比例人员最低总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
4、时间安排:2011年8月16日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说课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依据确定的拟聘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公示、岗位选择及聘用
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每个考生机会平等、过程平等,加大监督力度,对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总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并在“峄城教育信息网”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学科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公开选择聘用岗位,若遇到最终分数并列情况,笔试分数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专业课分数高者优先。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聘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成立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纪检监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区教育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农村小学教师招考工作。招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全程参与,对举报及时进行查处,使本次招考真正达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
峄城区农村小学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