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审查报考者简历中的各项信息仅作为其可参加面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由应聘者提交简历的信息最终确定。拟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其所报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不相符合的,我校在资格审查的各个环节不予以审核通过。
四、考核方式
1.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均为综合性面试,其中:
(1)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均为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试讲内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展示形式为相关专业技能现场展示;
(2)行政、专职辅导员及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计算机考试。
2.面试时间
详见具体通知。
3.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五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通知。
五、入职
面试通过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六、体检
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部官网下载区(http://rzc.cymy.edu.cn/?ChannelID=6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通知试岗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尽快备齐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具体材料和程序详见通知。
凡审核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核不予通过,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学校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八、其他
政策和咨询电话:0816-6357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