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联系方式
保山第一中学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0875-2146298;13908755706
邮箱:630379615@qq.com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875-2162447
监督电话: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75-2136367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南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云南省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