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各学校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和考核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等额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由景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
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考核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本人学籍档案,由景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其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规定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ingg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所有匿名举报均视为无效举报,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
景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李老师 18187918389
景谷县第一中学 秦老师 15906993256
景谷县民族中学 李老师 15987965988
(二)其他要求
1.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 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 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待遇。
4.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必须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宜;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八、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景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谷县教育体育局可随时取消其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该公告内容如不符合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的,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附件:1. 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和民族中学2019年紧缺人才公开招聘简章.xls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