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内蒙古呼和浩特分校公开招聘教师【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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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以下简称民大附中分校)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引进优质品牌,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采取“协议管理、整体托管、自主办学”的方式,按照自治区示范校标准与呼和浩特市政府联合创办的一所高标准、实验性、示范性、国际化新品牌学校。
2019年9月民大附中分校借用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校址办学,现有教学班12个。现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办学需求,依据《呼和浩特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急需面向社会招聘教师30名。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包括普通岗位招聘计划、“项目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计划22个,其中教师岗16个,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6个。详情见《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1—6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且具有以下优先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以下优先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2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2月16日(含)以后出生)。报考管理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6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7.优先条件。
(1)市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一等奖;
(2)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
(3)省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奥林匹克竞赛优秀辅导教师奖。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并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对于定向招聘岗位,应适当降低招聘条件。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为2019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19年12月16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9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凡是到2019年12月16日,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列入编制)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2019年12月16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语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呼和浩特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服务期限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时间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分两次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先期报名,报考普通岗位的人员后期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
1.报考“项目人员”岗位、“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9:00—12月18日17:00。
2.报考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9:00—12月25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及时查阅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并提前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居民身份证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分配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16日9:00—12月19日12:00。
报考普通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23日9:00—12月26日12:00。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联系:0471—6325109,13604719301,13604719302。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18年、2019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9:00—12月20日12:00。
报考普通岗位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9:00—12月27日12:00。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2019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8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8年、2019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于2020年1月6日到1月16日到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东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正心楼一层D—102,联系电话:0471—6325109,13604719301,13604719302)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3.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2019年事公开招聘教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于2020年1月6日到1月16日到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东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正心楼一层D—102,联系电话:0471—6325109)进行审核确认。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网上银行退到报考人员缴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第一次报名时间截止后,缴费人数达不到1:4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书面申请转为普通岗位参加第二次报名(其他条件不变,第一次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保留报名和交费资格)。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市教育局调整其招聘计划,报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
对于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向市教育局书面申请,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12月30日9:00至2020年1月2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将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包括教师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综合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考试不设参考书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合格者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按实际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供考生选择。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汉文)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语兼通(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者自行选择试卷和答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五)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根据笔试总成绩提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