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2.面试(满分100分):采用讲课、答辩等形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3.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
4.我校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各项目成绩(基本专业技能、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5.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考核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三)签订就业协议
我校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校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五)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于2020学年开学前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我校网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遣到我市者;
3.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4.因个人原因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5.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8.放弃聘用资格者;
9.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解释。
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咨询联系电话:0760-88819006。
中山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89922
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1: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8专任教师%29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xls
附件3: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高层交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