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全日制本科生以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采取面谈后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的考生提交材料后,当场确认是否具有参加考试资格。考生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注: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登记表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不在规定时间送达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月11日8:00--13:00。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园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二)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备课、试讲等方式开展。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委派的考官7人组成,并应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13:00分开始。
面试地点: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园(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面试时间、地点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八)聘用
通过面试考试或直接考核后符合拟定为聘用人员的,应届毕业生即可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资格证书后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历届毕业生可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后到岗任教。
(九)面试现场录像。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