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
4.现场审核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应聘辅导员岗的必须提供党员证明。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现场资格审核当天。
六、笔试(或专业考核)
笔试时间为2020年4—6月,地点在湖北科技学院校内。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笔试成绩等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公告通知。
招聘专任教师、教学科研人员、心理咨询人员的岗位免笔试,全部进入面试。
七、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部门)通知;辅导员岗位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人事处于网上通知。面试前,由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专任教师、教学科研人员、心理咨询人员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岗位依据笔试(或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课堂试讲法、实际操作法、心理测试法、现场表演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教学态度、内容、方法、手段、效果等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或业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加权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或业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工作由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的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和湖北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hbust.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5-8338007/8260532(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38002(湖北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湖北科技学院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