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点设立在海南省海口市,具体地址及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经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后,方可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名单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内容的具体要求:
第一,闭卷写教学设计。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30%。要求应聘人员依据“课程标准”,写成1课时的教案。
第二,答辩。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20%。应聘人员现场陈述10分钟,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评委专家根据学科教学的特点和要求,提两个问题,应聘人员可根据评委所提问题,结合教学实际现场作答。
第三,专业实践操作。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50%。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基本功及专业实践能力。
(2)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点设立在海南省海口市,具体地址及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3)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经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后,方可进入考场。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考察合格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教育局网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市教育局党组审核通过后,在海口市教育局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雪梅、杨山青
联系电话:0898-68611880
监督电话:0898-68610619
海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