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考试报名网、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福清卫生学校官网。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6.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拟采用编写教案、片段教学形式来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和基本素质。
7.面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面试结束一周内,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福清卫生学校官网查询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拟聘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由校党委会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笔试加分、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fzmjtc.cn/rsc/)和福清卫生学校官网(http://www.fqwsxx.cn)。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的,如无需笔试,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
2.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核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校党委会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4.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六、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其他
1.报考岗位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将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2019年)》中“XX”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2019年)》所列专业及境外学历的,根据所学专业主要课程进行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九、联系方式
地址1: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府南路1号邮编:350108
地址2:福清市海口镇新山路1号邮编:350313
电话1:0591-2351000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2:0591-6283316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联系人:陈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和福清卫生学校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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