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意向合同书。
4.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岗位数。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者必须提供报名材料中所有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2.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在大学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态度及表现等情况。
如有复审、考核不合格者,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岗位数。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复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宁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被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招聘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4.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0739-4822950(县教育局)
0739-4822283(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1.2020年新宁县省示范性高中(新宁一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一览表
2.2020年新宁县一般高中和职业高教师招聘网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一览表
3.2020年新宁县高级中学(含职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1、2:2020年新宁县高级中学(职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3:2020年新宁县高级中学(职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教育局
21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