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直接淘汰。若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拟聘岗位数时,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大于等于本场考生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的优先,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加试,加试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时间定于面试次日。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在体检环节,因考生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
(五)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按照“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新聘人员由平顶山市教体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进行调配。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以及试用期间和定级定岗后。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查明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2629803 0375-2978868
五、有关事项
(一)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ds.gov.cn/)和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pdsedu.gov.cn/)。
咨询电话:0375-2979951 0375-2629965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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