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者确定体检人员,仍相同的,以其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已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应届毕业生直接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体检、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相应递补一次。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洞口党建网(http://www.dkdj.gov.cn/)、洞口县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dkrc.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再考证”,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执行《洞口县桔城人才行动计划(试行)》(洞办发〔2020〕1号)、《洞口县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教研厅函〔2019〕1号、湘教通〔2020〕66号文件要求,引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人才引进待遇。
对全职新引进到我县事业单位签约工作5年以上的人才给予安家费补贴,其中副高级职称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补贴10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人才补贴5万元。
五、纪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12380举报平台:0739-7012380
中共洞口县纪委派驻洞口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39-7080757
考试咨询电话:
各引进单位:见附件1
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人才组:0739-7234936
洞口县人社局事管股:0739-7236385
附件:
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