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形式,成绩占总成绩的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不足1∶3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并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教学岗位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考核辅导员技能知识;教辅岗位笔试主要考核行政管理综合知识。
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双证齐全”,即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三)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于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教学岗位设置试讲和学科专业知识问答两种考核形式,得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辅导员岗位设置辅导员能力测试;教辅岗位设置综合素质答辩。
参加面试考生必须“双证齐全”,即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为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拟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采用查阅档案、调查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对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者经调查属实,取消其拟聘资格。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之后的环节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备案
公示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后,将拟聘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八)审批聘用
通过备案的聘用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聘用。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由兰州工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方式: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杨天成
联系电话:0931-2839681
纪委监督电话:0931-2861447
兰州工业学院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