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无锡教师招聘 无锡市惠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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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我区原定2020年上半年的认定工作与下半年认定工作合并开展。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按照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将无锡市惠山区2020年面向社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总体流程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总体流程为:前期申请者自行完成资格考试及普通话水平等级考试;网上认定报名→现场确认→体格检查→作出结论→行政审批→领取证书。
(一)2020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8月20日。申请人请在报名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8月10日左右于“惠山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现场确认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212会议室,地址:惠山区经济开发区文惠路18号。网上报名后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申请人通过现场确认后应在我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事项于“惠山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
(四)体格检查通过后,“惠山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作出是否准予认定的结论。
(五)准予认定的申请人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上传递交有关材料,行政审批通过后,领取教师资格证。
二、认定对象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属于我区认定受理范围:
1.具有我区户籍;2.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或无锡市居住证),且居住证上显示居住地为惠山区行政区域范围;3.在惠山区行政区域内普通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2020届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选择在毕业院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可以直接申请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网上报名
1.在我区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