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课
按照指定内容,进行模拟上课。备课45分钟,上课10分钟。
五、计分办法
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30%计入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绘画40分、弹唱30分、形体表演30分),以30%计入总成绩;上课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从进入技能测试考生中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上课考生。不足比例按实确定。通过笔试入围技能测试而放弃技能测试的,不再递补;通过技能测试入围上课而放弃上课的,不再递补。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当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上课成绩、绘画、即兴弹唱、形体表演成绩顺序比较,高者排位在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考试安排
考生随带身份证和考试相关用品参加考试,考生要认真阅读并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教师招聘考试考生须知》(附件4)和《疫情防控期间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考场规则》(见附件5)。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从进入上课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到相关幼儿园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510,区教育局:0580-3028008。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九、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23/index.html
2.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公告公示栏: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13/index.html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附件1:2020年普陀区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普陀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健康申报表.doc
附件3:普陀区教育局教师招聘考生近期活动轨迹查询方法.doc
附件4:疫情防控期间教师招聘考试考生须知.doc
附件5:疫情防控期间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考场规则.doc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